普通法(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
普通法是指在一定国家或地区范围内普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它通常适用于所有未被特别法排除的事项,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特征普通法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社会中广泛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和常规性争议,为社会生活提供基本规则和指引二特别法的概念 特别法是指在特定领域或特定情况下适用的法律特别法;在现行法律中,普通法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等特别法高等教育法对教育法等法律分析一般法与特别法 这是法的分类的一种,其是以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一般法指对一般人一般事项一般时间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